案例讲解
本案由山东海达律师事务所王谦律师代理。王谦律师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资深团队负责人,自2010年开始执业,拥有近二十载的法律职业积淀。他在婚姻家事、房产纠纷及刑事辩护领域建树颇丰,尤其擅长刑事辩护,还连续多年荣获市级优秀律师称号,精通中文与英文,能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2011年1月12日,原告某某1与被告XXxx有限公司、被告XX市xx区xx中心签订借款合同,原告向被告XXxx有限公司提供xx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年利率为x%,被告XX市xx区xx中心以名下房产作抵押担保,被告XX市xx区xx中心和被告某某2承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借款到期后,被告拒不还款。
原告多次催款无果后委托王谦律师诉至法院。王律师仔细研究合同和相关证据,认为借款合同合法有效。原告依约放款,被告XXxx有限公司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被告XX市xx区xx中心的抵押房产已办理登记,抵押权合法设立;被告XX市xx区xx中心和被告某某2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主张的律师代理费也在合同约定范围内。
最终,法院支持了王律师的观点,判决被告XXxx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和律师代理费;被告XX市xx区xx中心、被告某某2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对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由三被告负担。
法律干货
签订合同要规范:借款时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借款金额、期限、利息、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必要时要求提供担保,像本案中的房产抵押,并且要办理合法有效的抵押登记手续。
留存证据:保留好借款合同、借据、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这些证据在发生纠纷时至关重要,能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和双方的约定。
及时维权:如果借款到期对方不还,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不要错过诉讼时效。
结语
这起案例告诉我们,在面对借款纠纷时,要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只要证据充分、法律依据明确,就能在诉讼中取得胜利。王谦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王谦律师执业于山东海达律师事务所,地址在青岛市香港东路69号凯旋山庄34号楼3—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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