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婚姻总会遇到各种状况。有时候,一方有了过错,比如出轨、家暴等,但无过错方出于对家庭的不舍、对孩子的考虑或者其他原因,并不愿意离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这婚到底还能不能离呢?这是很多人心中的疑问,接下来就来详细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一、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而对于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比如,一方长期赌博,屡教不改,导致家庭经济陷入困境,另一方起诉离婚,法院调解无效后,一般会判决离婚。
二、无过错方不愿离时的处理方式
如果无过错方不愿意离婚,过错方坚持要离,过错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调解的目的是看双方是否还有和好的可能。如果无过错方在调解过程中表达出不愿意离婚的强烈意愿,并且能够证明夫妻感情还没有完全破裂,法院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例如,过错方只是偶尔一次出轨,无过错方表示愿意原谅,并且双方在调解中都表现出想要修复婚姻的态度,法院可能就不会判决离婚。
三、再次起诉离婚的情况
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即使无过错方不愿意离婚,只要过错方坚持,经过一定的时间和程序,婚姻还是有可能解除的。比如,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开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义务,一年后过错方再次起诉,法院通常会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从而判决离婚。
四、无过错方的权益保障
在离婚过程中,无过错方有一定的权益保障。如果过错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比如,因家暴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无过错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也可以适当多分。
婚姻走到这一步,后续还会有一系列问题。比如财产分割是否能按照预期进行,损害赔偿能否顺利拿到,孩子的抚养权和探视权如何处理等。这些问题处理不好,会给当事人带来更多的困扰。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为当事人理清后续流程,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让当事人在处理婚姻问题时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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