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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暗藏的“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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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7 · 157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张琪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9年
律所:江苏金正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11201710347401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952956195
代表案例:63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张琪律师,江苏瀛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法学和管理学双学士学位。 张琪律师现为丹阳市新鹏鞋材有限公司、镇江及丹阳福特4S店、镇江/林/肯4S店、江苏华人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丹阳市车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张琪律师擅长的业务为刑事犯罪辩护、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及房地产纠纷。执业至今,张琪律师处理了上千件诉讼案件,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其中代理的刘某涉嫌拍卖品诈骗罪经辩护变更为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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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民间借贷中常存在款项性质认定、利息计算等法律陷阱。张琪律师凭借专业能力,通过证据审查等为当事人排除风险,保障合法权益,展现了律师在预防法律风险上的重要价值。
民间借贷暗藏的“雷区”

江苏金正平律师事务所的张琪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

审查借贷事实

在丁XX与蒋XX的民间借贷纠纷中,张琪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对借贷事实进行了详细审查。他仔细梳理了原告从2020年至2022年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累计向被告支付368500元的记录,以及2023年7月双方结算后被告出具的借条。这一过程中,张律师不放过任何细节,确保每一笔转账都有迹可循,为后续的诉讼提供了坚实的证据基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张律师通过严谨的审查,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应对被告抗辩

被告辩称款项系投资款,自身无还款责任。张琪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指导原告收集有力证据,反驳被告的抗辩。他深知在民间借贷纠纷中,被告往往会以各种理由逃避还款责任,因此提前做好了应对准备。最终,法院结合证据及当事人陈述,认定原被告之间民间借贷关系成立,借条系双方结算后出具,载明金额未超出法定利率上限,被告未能举证证明款项为投资款,其抗辩不成立。

风险防控建议

张琪律师建议,在进行民间借贷时,出借人应签订详细的借款合同,明确借款金额、用途、利息、还款时间等条款。同时,要保留好转账记录、借条等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权益。此外,对于被告可能提出的抗辩,出借人要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避免陷入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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