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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投标罪不起诉案中的策略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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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7 · 1982人看过
导读:陈XX涉嫌串通投标罪一案,律师黄健通过挖掘当事人自首情节、促成认罪认罚、推动单位退缴违法所得等策略,与司法机关沟通博弈,最终检察院决定对陈XX不起诉。

挖掘自首情节

黄健律师在介入案件后,深入了解办案经过。发现陈XX经新余市公安局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执法办案中心接受讯问。黄健敏锐地意识到这一情节可认定为自首。他通过与司法机关积极沟通,详细阐述法律依据和事实情况,强调自首情节对于陈XX量刑的重要性。这一策略为后续争取不起诉奠定了基础。

促成认罪认罚

黄健深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性。他耐心地向陈XX解释法律后果,引导陈XX自愿认罪认罚。在与司法机关的沟通中,黄健表明陈XX的认罪态度,让司法机关看到陈XX积极悔罪的诚意。这一策略不仅体现了陈XX的主观态度,也为司法机关的处理提供了参考。

推动退缴违法所得

黄健积极协调陈XX所在的某公司,推动其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他向司法机关说明退缴违法所得对于弥补损失、修复社会关系的重要意义。通过这一举措,进一步展示了陈XX及所在单位的悔罪表现,为争取不起诉增加了有力的砝码。最终,新余市望城XX区人民检察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陈XX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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