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4日,XX县公安局的警车呼啸着停在了一家废品回收站门口,随后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将回收站经营者带走,一场法律纠纷就此拉开帷幕。
案发指控
经查明,2025年2月28日至4月26日,另一被告人多次盗窃铜芯电缆后卖给本案委托人。委托人明知电缆来源不明,仍先后十一次收购,支付3万余元,后转售。经认定,被盗电缆价值34523元。案发后,公安机关扣押5000元赃款发还被害公司,8月委托人家属与被害单位达成和解,赔偿15000元,取得被害单位谅解。公诉机关指控委托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并提出量刑建议。
律师辩护
张晨阳律师2018年开始执业,经验丰富。接受委托后,她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全面查阅案卷材料、会见委托人了解案件细节。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张晨阳律师制定了针对性辩护策略,在庭审中发表专业辩护意见。
法院判决
山西省XX县人民法院经审理,确认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事实。同时,采纳了张晨阳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认定本案委托人具有初犯、偶犯等情节,案发后如实供述构成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获谅解,悔罪表现明显,且具备社区矫正条件。最终,法院判处委托人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案件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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