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在中标建设工程后,因施工需某水电站放水签订协议。水电站依协议诉请某公司支付近200万元补偿款,二审法院支持了原告诉求,这意味着某公司面临着巨大的经济损失,陷入了绝望的境地。此时,曾惠媛律师临危受命,担任该公司再审阶段的委托诉讼代理人。
精准制定策略
曾惠媛律师紧扣核心争议点制定代理策略。她首先聚焦协议效力,主张协议系虚假意思表示无效,详细论证该协议并非某公司的真实意愿。同时,她厘清责任归属,强调某公司并非适格的赔偿主体。并且,她还夯实事实依据,纠正原审对款项支付背景的错误认定,强化己方证据链的完整性与说服力。
再审成功翻盘
在再审过程中,曾惠媛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将代理策略充分展现。广西高院最终采纳了曾惠媛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认定涉案协议无效,某公司无需承担补偿责任,撤销了二审的错误判决。这一结果不仅为当事人避免了近200万元的经济损失,也精准界定了工程中多方主体的责任边界,彰显了曾惠媛律师在民商事再审案件中精准研判、有效抗辩的专业能力与实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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