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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续保等待期争议:证据如何助力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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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6 · 1497人看过
导读:本案难点在于保险附加险等待期认定,保险公司以等待期拒赔。律师田洁通过审查合同、核实证人证言等证据,找到突破口,证明续保不应区分主附险等待期,助原告胜诉。

在法律实务里,保险合同纠纷常因条款理解和证据认定陷入困境。此次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河南荣勋律师事务所的田洁律师凭借细致的证据审查与细节挖掘,为原告杨某某成功维权。

证据审查寻矛盾

田洁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查阅了案涉保险合同及相关资料。她仔细研究《短期健康保险产品投保提示书》,发现其中虽约定“本保险合同的等待期为三十天。续保、意外医疗责任无等待期”,但保险公司却对附加险主张有等待期。田洁律师敏锐地意识到,这可能是案件的关键矛盾点。

证人证言核真相

为进一步核实情况,田洁律师申请原告方证人闫某出庭。闫某作为保险公司销售人员,证实公司曾宣导老客户正常续保不存在观察期,不区分主险和附加险。同时,田洁律师也关注到保险公司申请的证人张某的证言,但张某称宣传彩页说明了附加险等待期,却无相关证据佐证。田洁律师通过对证人证言的细致分析,确认了原告所述的真实性。

法律依据定胜局

田洁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条,指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时应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结合证据,她认为“续保”应理解为对整个保险合同的续保,而非仅针对已投保险种。最终,法院采纳了田洁律师的观点,判决保险公司赔付原告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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