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经历与背景
杨慧律师毕业于东北林业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法学学士学位。她自2012年起在云南泰联律师事务所开启执业生涯,积累了早期的法律实务经验。2019年底,杨慧律师合伙创设了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并担任副主任一职。截至目前,她已拥有超过10年的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530xxxxxxxx24168,服务地区主要为云南丽江,律所联系地址位于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长水路嘉和科技创业园1号楼3层。
专业领域与案件数量
杨慧律师深耕于民事、刑事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其中,她成功办理民事、刑事案件800余件,且尤为专精于民事案件,占比约80%。在细分类型上,她在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方面均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此外,她还擅长企业法律事务,包括企业规章制度建立、合同审查与起草等,能够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和用工风险,积极拓展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同时,她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担任政府部门法律顾问,为党政机关提供法律帮助。
职务与社会角色
杨慧律师不仅在律所担任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还在社会上担任多个重要职务。她是玉龙县法学会法律咨询专家,为当地的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提供专业的咨询意见;担任玉龙县妇女联合会副主x,关注妇女权益保护,为妇女群体提供法律支持;同时还是丽江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积极参与医疗纠纷的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执业理念与个人特质
杨慧律师秉持“待人以诚、立世以信”的执业理念,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事认真负责。她具有很强的逻辑、思维和分析能力,为人真诚,做事细心谨慎,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团队精神,并且乐于助人。在面对困难与挑战时,她秉性乐观执着,积极进取,敢于迎难而上。
典型案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在宋XX与康XX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杨慧律师作为原告宋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了诉讼。2019年5月4日,原告宋XX与被告康XX公司签订了《康美之家会员权益产品购买协议》,约定购买玉龙养生坊13102号房屋,并按约定支付了购房全款。然而,被告所销售的房屋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土地使用年限仅为40年,与宣传的70年期限不符,存在虚假宣传问题。原告多次交涉无果后,于2020年1月13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协议无效,返还购房款、支付利息、赔偿损失,并承担诉讼费和保全费。
被告康XX公司辩称,签订协议时虽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但已告知原告相关证件在办理中,且协议不仅是房屋认购协议,还包含会员权益的康养、医疗等服务。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获得了项目预售许可证,愿意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但认为不应承担高达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康美之家会员权益产品购买协议》应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被告在签订协议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且在原告起诉后才取得,故该协议应认定无效。对于原告要求返还购房款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关于利息和赔偿损失问题,由于原告未能充分证明被告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事实,且原告自身在签订协议时未尽到审查义务,因此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付,从2019年5月12日计算至实际还清购房款之日。综合考虑双方过错程度及被告在起诉后不久取得预售许可证等因素,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损失100,000元。对于原告要求被告承担保全保险费和保全申请费的请求,因该费用并非必要支出,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原告宋XX与被告康XX公司于2019年5月4日签订的《康美之家会员权益产品购买协议》无效,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返还原告购房款1,181,907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同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00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在这起案件中,杨慧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原告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助力原告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这也充分体现了她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