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辩护
当事人何XX,新疆库尔勒市农民。其明知曾XX无申领棉花补贴资格,商议后让曾XX以自己名义申报,骗取补贴款并分成。争议焦点在于何XX是否构成诈骗罪及应受何种处罚。于欣律师作为法律援助律师为其辩护,详细审查证据,梳理出何XX具有自首、从犯,自愿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等量刑情节。依据相关法律条款,向检察院提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意见。最终,库尔勒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何XX不起诉。
劳动争议代理
申请人XX,女,受雇于XXXX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被派遣至XXXX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工作。XX下班因交通事故受伤,请求确认与被申请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支付双倍工资及补缴社保。于欣律师代理第三人,在庭审中,针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逐一质证。指出申请人虽在第三人处工作,但已与被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并非事实劳动关系;申请人事故时间不符常理,且无法证明受伤与第三人有关;疾病诊断证明书存在问题。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帮助第三人进行抗辩。最终,仲裁委裁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于欣律师自2023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超400件。主要服务于新疆、库尔勒地区的个人、中小企业等客户。其工作中诉讼与非诉结合,在刑事辩护、劳动纠纷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在处理案件时,注重证据审查和法律条款适用,以理性的诉讼策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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