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X与徐州XX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因公司违约,李X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装修款、支付违约金及租金损失。一审法院虽支持解除合同与部分装修款、违约金,但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租金损失诉求。李X遂委托北京云亭(徐州)律师事务所的程理想律师代理二审。
严谨梳理,挖掘关键证据
程理想律师自2022年执业以来,凭借工科背景赋予的逻辑推演能力,对案件进行细致梳理。他认为,虽合同未明确约定租金损失,但被告明知房屋用于出租,延误装修必然导致租金损失,属于可预见的可得利益损失。律师积极收集证据,找到李X与潜在租户的沟通记录,以及周边同类型房屋的租金价格数据,证明租金损失的客观性与合理性。
精准辩护,阐释法律依据
二审庭审中,程理想律师围绕可得利益损失的可预见性进行精准辩护。他指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本案中,被告对房屋用于出租是明知的,延误装修导致的租金损失属于可预见的可得利益损失,原告有权主张赔偿。
逆转战局,实现全面胜诉
经程理想律师的努力,二审法院采纳了其辩护意见,认定租金损失具有可预见性,支持了李X的租金损失诉求。最终,二审判决撤销一审部分判决,被告阚XX需向李X支付装修款、违约金及租金损失,实现了从部分败诉到全面胜诉的逆转,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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