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复杂的商业环境中,各类经济犯罪案件时有发生,其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备受关注。此类案件的定罪量刑不仅关系到被告人的切身利益,也体现着司法的公正与严谨。吕泽宇律师在一起以“补进项”为目的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展现出了专业的法律素养和出色的辩护能力。
专业背景与经验积累
吕泽宇律师毕业于忻州师范学院法学专业,2021年取得律师证,至今执业5年。实习及执业期间,在律所刘主任指导下办理多种类型案件,协助承办忻州某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百余笔,独立承办机动车交通事故、婚姻、民间借贷等民事案件百余笔,劳动仲裁案件十余次,还承办刑事辩护案件几十笔,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案件梳理与核心观点构建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XX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超4360万元,税额超601万元。吕泽宇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证据,重点核实涉案发票对应的煤炭业务真实性、被告人代开发票主观目的及是否造成国家税款损失。结合最高法指导案例等,提出主观无骗税目的、客观未造成税款损失,定性应为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核心辩护意见。
庭审辩护与案件结果
庭审中,吕泽宇律师提交相关案例、解释及论文,系统阐述观点并结合证据论证。山西省五寨县人民法院最终采纳其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以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并处罚金十二万元,被告人未上诉,判决生效。
案件意义与律师点评
本案核心争议在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认定标准”。吕泽宇律师精准把握立法精神与司法实践,紧扣关键要件,成功将重罪辩护为轻罪并争取到缓刑,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明确对于不以骗税为目的、未造成税收损失的虚开行为,应审慎适用刑法,避免过度刑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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