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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育倩律师:以专业之力守护当事人合法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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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055人看过
导读:汪育倩律师是贵州公心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2019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300件。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劳动纠纷、医疗纠纷等领域。她秉持“用专业的能力,负责任的真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理念,为众多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
汪育倩律师:以专业之力守护当事人合法债权

汪育倩律师自2019年投身法律行业,至今已有数年。她毕业于吕梁学院,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不断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在专业能力上,她持续学习,深入钻研民商事领域的各类法律问题,尤其在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等方面有着深厚的造诣。她对待每一个案件都秉持着“用专业的能力,负责任的真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将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同时,她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用专业知识为社会大众提供法律帮助。

下面来看汪育倩律师办理的一起典型的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案件。已故出借人C女士与D先生系夫妻关系,A先生、B女士为二人子女。2013年,某投资公司与C女士达成50万元的借贷合意,C女士及经其同意的G女士分三次共计转账50万元,履行了出借义务。2014年至2017年,C女士、D先生先后去世,A先生、B女士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依法享有该笔债权。因上诉人未按约定足额还款,A先生、B女士委托汪育倩律师提起诉讼,一审法院支持了他们的诉求,但上诉人不服,以“未收到借款、已过诉讼时效、公章不真实、非适格被告”等为由提起上诉。

接受委托后,汪育倩律师迅速展开工作。首先,她仔细梳理证据,核查《借据》原件、银行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确认转账记录与借款金额吻合,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借贷关系成立及出借义务已履行。对于上诉人提出的诉讼时效抗辩,律师发现上诉人时任法定代表人曾签署还款承诺,诉讼时效已重新计算,且还款期限约定不明,债权人可随时主张权利,所以诉讼时效未届满。针对债务人主体及公章真实性问题,上诉人在一审申请公章鉴定后又撤回,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结合相关证据足以认定上诉人为实际债务人。对于利息约定,律师结合交易习惯及上诉人实际支付利息的事实,主张应理解为月利率2%。在二审庭审中,汪育倩律师围绕争议焦点,条理清晰地发表答辩意见,出示关键证据,逐一反驳上诉人的上诉理由。

最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采纳了汪育倩律师的答辩意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上诉人需偿还借款本金50万元及相应利息,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负担,A先生、B女士的合法债权得到充分保障。这一案件充分体现了汪育倩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让当事人在法律的框架内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尾:汪育倩律师始终坚守“用专业的能力,负责任的真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未来,她将继续以专业和负责的态度,为更多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传递法治温情。本文为律师风采纪实,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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