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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挖票据背后股权结构,精准追索30万材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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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119人看过
导读:邹鹏鹏律师,自2018年起在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330xxxxxxxxx6045。她毕业于浙江大学,获法律硕士学位,系统的法学理论训练让她具备扎实的专业功底与缜密的法律思维。
深挖票据背后股权结构,精准追索30万材料款

深耕多领域积累丰富经验

从业8年来,邹鹏鹏律师长期深耕公司经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及建设工程等核心民商事法律领域。她累计成功承办350余件民商事案件,服务足迹覆盖房地产业、租赁服务业、制造业等多个重点行业。

严谨负责赢得客户信赖:她始终以“客户至上、诚信为本”为执业理念,凭借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与卓越的案件处理能力,多次被客户评价为“靠谱律师”,还为多家大型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提供高水准法律服务。

在这起票据追索权纠纷中,XXX公司长期为XX集团供应工地建筑材料。2022年8月31日,XX集团为支付货款,向XXX公司背书转让两张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面总金额300,000元。汇票初始出票人与承兑人均为XXX公司,到期日为2023年1月18日,但到期提示付款遭拒。XXX公司辩称因房地产行业不景气,资金周转困难并非故意拒付。

深度调查锁定关键

邹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涉案主体背景深度调查,发现出票人XXX公司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唯一股东为XX公司。于是制定诉讼策略,起诉XX集团、XXX公司及XX公司,要求XX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胜诉判决挽回损失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XXX公司持有背书连续的商业承兑汇票,依法享有票据权利。XXX公司作为出票人和承兑人,应支付票据款项及利息;XX集团作为背书人,承担连带责任。因XX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与XXX公司财产独立,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法院判令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XX集团、XXX公司连带支付XXX公司票据款30万元及相应利息,股东XX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邹律师精准锁定追索对象、构建严密法律证据链,高效维护了企业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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