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徐权峰,兰州大学法学硕士,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总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他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自2015年执业以来,多次荣获各类荣誉,如“合肥市十佳律师”等。他主要办理诈骗犯罪辩护、经济犯罪辩护、死刑辩护、刑事风控和合规等案件,曾办理多起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案件,包括“元旦跨年夜芜湖女大学生坠楼案”以及多起“无罪”“死刑改判”案件。
案例纪实:赌场罪案的证据交锋
2019年3月,孙XX接手一家棋牌室,提供赌具邀人赌博,抽头渔利9万余元,被指控犯开设赌场罪,且被认定为恶势力集团犯罪,情节严重。徐权峰律师接受委托后,展开了一场与证据的较量。
恶势力指控的证据漏洞
公诉机关指控孙XX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固定成员,但徐律师发现,恶势力犯罪需满足人数和手段特征。人数上,恶势力犯罪一般要求3人以上的纠集性共同犯罪;手段上,需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而本案中,孙XX的行为不符合这些特征,且他与另一个孙XX并无共同犯罪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
抽头渔利金额的证据不足
对于指控孙XX抽头渔利9万元,徐律师指出,实体型开设赌场未明确情节严重的标准,不能套用网络型标准。而且,大部分证人常年不在家,其关于棋牌室收入的证言不真实或为传来证据,抽头钱金额不一致。实际上,除春节少量“拱猪”行为外,平时多为娱乐活动,即便认定开设赌场,也应以“拱猪”台费计算抽头渔利,远未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
最终,法院充分采纳了徐权峰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处孙XX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这场案件的胜利,不仅彰显了徐权峰律师的专业能力,更让我们看到了在证据的迷雾中寻找真相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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