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纠纷案件中,证据往往错综复杂,事实认定极易陷入困境。不同当事人的陈述和诉求相互交织,给案件的审理带来诸多难题。沈辉律师,自2010年开始执业,毕业于四川大学,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有着独特的视角和方法。
梳理一审证据
沈辉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仔细查阅一审案卷。她逐页翻看双方的陈述笔录,确认一审中双方均同意离婚,且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明确协议,女儿由刘XX抚养,儿子由李XX抚养,互不支付抚养费。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因双方对房屋、车辆价值无法达成一致且均不申请鉴定,一审法院告知可另行协商或诉讼。沈辉律师通过这些证据,清晰把握了一审的基本情况。
应对上诉请求
针对刘XX要求改判两名婚生子女均由她抚养的诉求,沈辉律师再次核实一审中双方关于征求女儿意见的陈述。她发现一审时双方均表明已征求女儿意见且女儿愿意随母亲生活,这一证据表明一审法院的判决程序合法。同时,沈辉律师强调刘XX在二审中反悔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与“禁止反言”规则。
对于财产分割问题,沈辉律师从证据角度分析,一审法院在双方对核心财产价值存在根本分歧且均不配合鉴定的情况下,暂不处理财产分割,并未剥夺双方的诉讼权利。她向法庭指出,双方完全可就财产问题另案起诉,本案无发回重审之必要。
二审胜诉结果
经过沈辉律师对证据的细致审查和有力抗辩,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完全采纳了她的代理意见。法院认定一审判决在子女抚养问题上程序合法、事实认定正确,刘XX的上诉理由不成立;同时认可财产分割可另案解决,本案无需发回重审,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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