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范欣璐律师代理。范欣璐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经验,总办理案件近千件,其中婚姻案件办理400多起。她是南通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与老年人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等,核心业务聚焦婚姻家事、继承纠纷、赠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四大领域,尤其擅长离婚纠纷。
原告ZX与被告C某于XXXX年经人介绍认识,后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ZX某,不过孩子患有童年孤独症。婚后双方感情基础薄弱,长期分居,感情破裂。此前ZX曾起诉离婚,因C某民事行为能力存在缺陷而撤诉。后来,经ZX申请,法院认定C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CXX为其监护人。于是,ZX委托范欣璐律师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诉求包括准予离婚、孩子随自己生活、被告支付抚养费、分割财产和分担债务等。
这个案件有不少难点。首先,被告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诉讼要先通过特别程序确认其行为能力并指定监护人,程序复杂又耗时;其次,婚生子患有孤独症,要兼顾抚养稳定性和双方抚养能力,还要平衡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最后,涉及嫁妆转化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要明确产权归属和折价补偿标准。
范欣璐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了“程序前置+协商优先+权益兼顾”的策略。她先完善前置程序,梳理特别程序判决结果,收集婚姻关系、子女、财产债务、感情破裂等方面的证据。接着,精准制定诉讼方案,明确核心诉求优先级,主动与被告监护人沟通,提出合理的抚养安排和财产分割思路。庭审中,她系统呈现证据链,论证感情破裂、主张抚养权、确认协议效力。
最终,江苏省南通市XX人民法院全面采纳了范欣璐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孩子随原告生活,被告支付抚养费,还对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做出了明确安排。
法律干货
1.重视证据收集:在离婚纠纷中,要及时收集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债务、感情破裂等方面的证据,这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
2.考虑特殊情况:涉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特殊子女的案件,要充分考虑他们的权益和需求,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
3.优先协商调解:尽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纠纷,既能减少矛盾,又能提高效率,还能更好地平衡双方权益。
结语
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遇到复杂的离婚纠纷不要慌,只要找对方法,就能有效解决问题。范欣璐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办案策略,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范欣璐律师执业多年,经验丰富,就职于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地址在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28号天宝国能大厦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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