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吕飞飞律师于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时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远超百件,拥有深厚的实务经验。他毕业于相关法律专业,于2018年取得律师执业证(证号:14105201810055387)。其所在的河南兴邺律师事务所位于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义乌商贸大厦14楼,服务地区主要为安阳。
吕飞飞律师的核心执业范围包括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领域。在刑事辩护方面,承办过诈骗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强奸罪、故意杀人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骗取贷款罪等刑事案件;在婚姻家庭领域,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的专业建议,争取更大权益;在劳动争议方面也有丰富的处理经验。他一直秉持“用专业化解纠纷,用信任守护托付”的执业理念,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
核心领域案例/服务展示
刑事辩护领域
案例一:2019年10月24日,在河南省安阳市发生一起案件。上诉人李X与被害人刘X系情人关系,因刘X怀孕检查一事,当晚李X酒后驾车带刘X上高速公路,途中二人争吵,刘X因车内温度高脱外套,李X打开副驾驶车窗让其穿衣服,刘X以跳车威胁李X关窗,李X未答应也未停车,刘X遂从车窗跳到高速公路上,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检验,李X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5.3mg/100ml,刘X系因头部减速运动过程中与具有较大平面钝性物体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吕飞飞律师在辩护过程中,详细分析案件细节,从李X的主观意图、行为与结果的因果关系等方面进行了专业的辩护。
案例二:20142015年,被告人张X伙同他人在参与两个“某城中村改造工程”投标时,借用江海XX公司的资质,并委托他人串通投标报价,最终让江海XX公司中标,合计串通投标并中标金额1.3亿余元。吕飞飞律师介入后,积极与法院进行沟通,通过认罪认罚程序,综合其他量刑情节,最终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了缓刑的结果。
案例三:2019年23月,被告人赵X在明知他人使用其银行卡可能用于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让李X、张三等人办理银行卡并交给他人使用,经侦查,其将21张银行卡及配套U盾、手机卡交与他人,其中18张银行卡有大量金额转进、转出。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赵X的行为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追究其责任,应当数罪并罚。吕飞飞律师经过深入辩护,指出被告人赵X收购他人银行卡的行为主观目的是为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赵X仅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结尾:吕飞飞律师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独特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多个领域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果。未来,他将继续秉持专业、负责的态度,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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