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周耀东律师代理。周耀东律师是西北政法大学学术型硕士,本科就读于烟台大学法学院。他曾在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民四庭以及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工作过,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47件,擅长民商事、合同、侵权、劳动争议、刑事辩护等领域。
2020年2月,A以个人名义与B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商铺租赁合同,打算开个儿童乐园。合同签之前,A就付了意向金,后来装修押金和租金是A的合作方D付的。2020年3月,A和D一起成立了C公司,儿童乐园也由C公司实际经营。之后,租金支付、签补充协议、沟通这些事都是C公司在做。2021年10月,C公司还出了《以物抵债承诺书》,用店里的设备抵了5万元租金。
可B公司没拿到足额租金,就把A告了,要求A付240,610元租金和利息。周耀东律师接手这个案子后,抓住了几个关键问题。首先,他指出A是为了设立C公司才签的合同,C公司成立后实际履行了合同,B公司也知道并接受了,按照《公司法解释(三)》第二条,合同责任该由C公司承担,A不是适格被告。其次,对于欠租金额,律师认为要扣除已付的5万元履约保证金和5万元设备抵债款,而且B公司没履行维修义务,像房屋漏水影响了经营,租金应该减免。最后,关于资金占用利息,律师强调疫情是不可抗力,C公司经营受影响,不是恶意违约,不该承担高额利息,LPR四倍也没法律依据。
法院开庭审理时,律师围绕这些焦点充分举证、质证,发表了代理意见。经过庭审和庭后和法官、对方律师沟通,B公司意识到A确实不是适格责任主体,最后主动撤诉了。
法律干货
明确合同主体:签合同时如果是为了设立公司,要保留好相关证据,证明是公司实际履行合同,避免个人承担不必要的责任。
合理维权:遇到对方违约,要及时收集证据,比如房屋漏水影响经营,就可以要求减免租金。
不可抗力因素:像疫情这种不可抗力,导致经营受损,不是恶意违约,在法律上可以争取不承担高额利息。
结语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遇到法律纠纷不要慌,只要找准关键问题,合理运用法律,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周耀东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帮当事人解决了难题。周律师执业于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地址在西安市未央区北二环东段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西区2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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