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背景
张颖律师毕业于江苏师范大学法学专业,自2015年起在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35xxxxxxxx668359,服务地区为福建厦门,其联系地址位于松岳路8号悦享中心B座18层。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张颖律师处理案件达百余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其秉持着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在婚姻、继承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等领域展现出了较强的专业能力。
处理侵权责任纠纷
在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案中,原告林XX与被告林XX因案涉房屋内财产问题产生纠纷。原告林XX诉请判令被告林XX支付侵占其案涉房屋内财产价值16万元。被告林XX委托张颖律师代理此案。张颖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件背景、原告诉讼请求及双方争议焦点。该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为被告林XX是否构成侵权、是否侵占原告林XX主张的案涉房屋内财产(价值16万元),以及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张颖律师深入研究案涉公房租赁、生效判决执行、财产归属等关键事实,精准定位原告主张的核心漏洞,结合侵权责任纠纷的审理要点,制定了针对性的抗辩思路。她从多个角度提出抗辩:一是被告居住案涉房屋具有合法依据,该房屋系双方母亲林XX生前承租的直管公房,母亲生前明确希望将房屋留给被告,且被告作为母亲继承人之一,在公房管理机关未重新订立租赁关系前,继续居住使用房屋合法合规;二是原告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其所述财产系自身拒不搬离所致,并非被告侵占;三是原告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其主张的财产存在、归属及价值,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四是原告的诉求已超过诉讼时效,不应得到支持。
庭审中,张颖律师结合生效判决书、执行裁定书等证据,条理清晰地发表抗辩意见,精准驳斥原告全部诉讼主张。最终,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采纳张颖律师代理意见,认定原告未就其主张充分举证,诉求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判决驳回原告林XX的全部诉讼请求,成功捍卫了被告林XX的合法权益。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张颖律师在侵权责任纠纷领域精准把控案件核心、高效梳理证据链条以及全力维护当事人权益的能力。
处理租赁合同纠纷
在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案中,上诉人吴XX、吴XX因与被上诉人陈XX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不服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被上诉人陈XX委托张颖律师参与二审诉讼。该案件系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案件,核心争议焦点为一审判决认定的拆迁补偿款分配比例及范围是否正确,具体包括超出租赁面积81㎡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补偿款是否应归上诉人吴XX单独所有、上诉人吴XX是否有权享有部分房屋拆迁补偿、拆迁奖励部分是否应纳入双方约定的分配范围,以及一审法院对证据的认定是否存在错误。
张颖律师接受委托代理二审后,第一时间全面梳理一审判决内容、上诉人上诉诉求及全部案件事实,精准定位二审争议焦点,明确上诉人上诉理由的核心漏洞,结合二审诉讼特点和证据规则,制定针对性的抗辩思路。她全面整理一审及二审阶段的全部证据,包括两份土地租赁合同、拆迁征收公告、补偿安置协议、村委会证明、上诉人二审补充提交的证言及转账凭证等,对证据进行分类核实、比对分析,精准反驳上诉人提交的补充证据的关联性和合法性,有力驳斥上诉人关于证据认定错误的抗辩,同时强化我方证据的说服力,形成完整严谨的抗辩证据体系。
在庭审中,张颖律师清晰阐述被上诉人的抗辩意见及事实、法律依据,逻辑缜密、重点突出,有力反驳上诉人的不合理上诉理由。最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张颖律师代理意见,认定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成功稳固了被上诉人应享有的70%拆迁补偿份额(对应补偿金额XXX.4元),彻底捍卫了被上诉人的核心财产权益。此案例彰显了张颖律师在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中的专业素养和责任担当,展现出其精准的案件把控能力、高效的庭审抗辩水平和严谨的证据分析能力。
综上所述,张颖律师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严谨的执业态度,在婚姻、继承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等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无论是侵权责任纠纷还是租赁合同纠纷,她都能精准把控案件核心,高效梳理证据链条,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法律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