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伙合同纠纷中,再审申请人葛XX不服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要求三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担其垫付的亏损及租金债务。此时,周X某委托了贵州尹泽律师事务所的李光伟律师作为代理人参与再审审查程序。
精准锁定争议焦点
李光伟律师自2014年起从事专职律师,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上千件,在合同类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他接手案件后,精准锁定案件核心争议为合伙亏损举证及亏损分担的合法性。针对葛XX的再审主张,他逐一进行分析,明确案涉鉴定意见显示被申请人退出时合伙无亏损且有节余,为后续抗辩奠定基础。
严密构建抗辩思路
李光伟律师结合鉴定意见和合伙经营事实,构建了严密的抗辩思路。他指出,周X某已实际退出经营,对后续合伙事务及支出不知情,且葛XX提交的鉴证材料不全、单方证据无法证实亏损情况。同时,充分论证了葛XX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以及其未经同意投入、单方主张亏损的不合理性。
成功逆转战局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葛XX作为合伙事务执行人,提交的资料不完整、单方证据无法证实合伙盈亏情况,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租金属于合伙成本支出,不宜单列要求合伙人分担。最终,法院裁定驳回葛XX的再审申请。李光伟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精准的抗辩,成功扭转了局面,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周X某的合法权益,避免了无依据的债务分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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