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捷峰律师,广东常成(高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秉持“为者常成,行者常至”的理念,用行动践行着对法律的信仰和对当事人的承诺。
精准举证,夯实维权根基
在这起侵害商标权纠纷中,原告食品公司的商标权益受到侵害。郑捷峰律师深知证据的重要性,他迅速展开工作,收集了商标注册证、驰名商标认定文件、侵权产品购买公证书等一系列关键证据。为了获取这些证据,他多次奔波于各个相关部门和场所,不辞辛劳。这些证据如同坚实的基石,为原告的维权之路奠定了基础,清晰地证明了原告的商标权利及被告的侵权事实。
据理力争,击破对方抗辩
被告辩称使用“XX”为地名正当使用,不构成侵权。面对这一抗辩,郑捷峰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庭审经验,进行了有力的反驳。他详细论证被告使用的“元XXX多”标识与原告注册商标近似,易导致消费者混淆,且被告未能证明产品与元朗地区存在关联,不属于正当使用。在法庭上,他据理力争,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以严谨的逻辑和专业的法律知识,成功击破了被告的抗辩。
最终,法院判决三被告停止侵权,被告某某食品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5万元。郑捷峰律师用自己的专业和责任,为当事人赢得了胜利,彰显了一名律师应有的职业精神与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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