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常成(高新)律师事务所的郑捷峰律师,在知识产权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下面就通过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来看看他的专业能力。
郑捷峰律师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法学专业,自2022年执业以来,年均参与及直接承办各类诉讼、仲裁与非诉讼案件不低于50件,总案件量超200件。他秉持“为者常成,行者常至”的执业理念,注重案件事实梳理、证据体系构建与法律适用精准度。
案件背景
原告某某食品公司拥有“XX”驰名商标,核定使用在糕点等商品上。被告某某食品公司生产销售“XXXXXX”蛋卷产品,被告某某超市公司、某某连锁公司销售该产品。原告认为三被告的行为侵害其商标专用权,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而被告辩称使用“XX”为地名正当使用,不构成侵权。
精准举证
他提交商标注册证、驰名商标认定文件、侵权产品购买公证书等证据,有力地证明了原告的商标权利及被告的侵权事实。通过这些证据,清晰地展现了被告的侵权行为。
有力论证
律师还论证被告使用“元XXX多”标识与原告注册商标近似,易导致消费者混淆,且未能证明产品与元朗地区存在关联,不属于正当使用。这一论证让法院清晰地认识到被告的行为构成侵权。
最终,法院判决三被告停止侵权,被告某某食品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5万元。郑捷峰律师通过精准的举证和有力的论证,成功维护了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他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深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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