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舞台上,诉讼远非简单的法条对抗,而是充满策略与智慧的较量。刘波律师在许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审查起诉阶段,就展现了出色的策略博弈能力。
无罪辩护策略
刘波律师提出许某不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方面,许某在购买和转让淘宝账号时,多次要求材料合法合规,表明其认为自身行为不违法。另一方面,指出许某买卖淘宝账号的行为是众多企业收集和利用客户数据经营环节中的一环,且获取手段得到企业法人许可或默许,并非非法取得。这一策略从犯罪构成的主观和客观方面进行辩护,试图从根本上否定犯罪成立。
法律与证据博弈
在适用法律和证据方面,刘波律师指出销售企业支付宝信息应由有关单位处罚,而非刑法处罚,且企业支付宝信息并非刑法保护的个人隐私。同时,提出计算犯罪金额时应扣除成本和非个人身份信息价值,不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部分不应计算在内。此策略通过对法律适用和证据计算的精准分析,为许某减轻罪责。
量刑情节争取
刘波律师强调许某到案后能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如实供述且积极配合侦查,主观恶性小、无人身危险性。以此作为酌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建议检察院撤销对许某的起诉。这一策略从量刑角度出发,为许某争取最有利的结果。
刘波律师通过多方面的策略博弈,在这场诉讼中为许某的合法权益进行了有力的维护,充分展现了其在诉讼策略制定和运用上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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