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公司的时候,都想着能顺顺利利盈利,可商场如战场,有时候因为经营不善等各种原因,公司不得不走上破产清算这条路。公司进入破产清算,完成一系列法定流程后,很多人就开始发愁债务该怎么处理。公司破产了,欠的钱就不用还了吗?员工工资又该怎么办?很多人在这方面一头雾水,接下来就来唠唠破产清算完成后债务偿还的问题。
一、破产清算后债务偿还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首先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其次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比如一家工厂破产,欠了员工几个月工资,还有供应商的货款没付,也没钱交税款。那么在破产财产处置后,会先把员工工资结算了,再去补缴税款,剩下的钱才用来还供应商的货款。
二、普通破产债权该如何申报
债权人要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比如小李借给一家破产公司一笔钱,他要准备好当时签的借条、转账记录等能证明借款存在和金额的材料,向管理人申报自己的债权。对于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三、不足清偿全部债务怎么办
当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时,按照比例分配。比如有几家供应商的债权属于普通破产债权,而破产财产又不够全额偿还他们的债务,那就按照各供应商的债权比例来分配剩余财产。要是公司破产财产分配完结后,还是无法还清所有债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
四、债权人对债务偿还方案有异议怎么办
如果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例如债权人认为自己的债权金额认定有误或者某笔债权不应优先受偿等,都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过在这个过程中,债权人要注意收集好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破产清算完成后,虽然大部分债务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偿,但之后还有可能出现一些遗留问题,比如后续发现有未处理的破产财产,或者对之前的债务清偿方案有新的争议等。这些情况处理起来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容易让自己的权益受损。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打包票,也不做虚假承诺,会根据实际情况,为你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帮你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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