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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高空坠物全部房主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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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4780人看过
导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也就是说,如果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涉事高层建筑全体住户均存在加害可能性,应承担补偿责任。
是否高空坠物全部房主负责赔偿?

我们不能保证自己的生活是一定平安的,可能某一天走在路上却被空中突如其来的物件砸中而受伤,受伤的人除了要及时到医院就医控制伤势以外,索要赔偿也是受害者必须要做的事情,但是想知道肇事者是哪个住户也是有一定难度的。那么,是否高空坠物全部房主负责赔偿?

一、是否高空坠物全部房主负责赔偿?

高空坠物被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故意,一种是意外。前者是一种自私损人的行为,比如从窗户向外抛撒垃圾、生活用品等;后者则是由于客观条件引发的意外事件,比如风把玻璃吹落,墙体瓷片由于年久脱落等。但是,不管是哪一种行为,高空坠物都被认为是一种侵权行为。然而,面对高空坠物这种侵权行为,在很多时候,并不好明确责任人。对此,《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也就是说,如果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涉事高层建筑全体住户均存在加害可能性,应承担补偿责任。

二、如何减少高空坠物事件的发生?

1、应当避免自然力造成坠物。在大风暴雨天气及时关窗,收好可能因风大刮落的物品如晾晒的衣服,阳台的花盆等。

2、应当经常检查空调室外机、外飘窗、防盗网等设施,到一定年限后及时更换。

3、物业公司应当进行高空维修、清洗外墙面等高空作业时,做好防护措施,防止物品不慎坠落,在作业工作期间树立指示牌提醒路人绕道行走或安排专门人员引导行人。平时,物业公司要做好建筑外墙的检查和日常养护,避免发生公共区域设施如外墙皮,公共区域玻璃,窗户等物坠落造成对业主的伤害。

4、住在高层的市民应该要改掉随手乱扔果核果皮、烟头等杂物的习惯,让大家一起创造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高空坠物造成的受害人受伤的侵权事件却无处寻找肇事人的情况下,就必须由事件发生地的高楼的全部房主一起负责赔偿的责任,房主不配合赔偿的受害人可以起诉或者在法院的帮助下讨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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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高空坠物伤人并不是整栋楼都应当承担责任,一般高空坠物一楼属于免责。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2、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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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内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物业服务企业等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高空抛物、坠物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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