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买房是人生大事,很多时候,小两口刚组建家庭,经济基础薄弱,公婆会出手相助出资购房。可要是夫妻感情走到尽头,面临离婚,这公婆出资买的房子该怎么分配,就成了让人头疼的问题。不同的出资情况、购房登记情况,都会影响房产的最终分配结果,这其中的法律门道还真不少,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公婆全款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这种情况比较常见,相当于公婆明确把房子赠与给自己的孩子。根据法律规定,这房子就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比如说,小张和小李结婚,小张的父母全款买了一套房,登记在小张名下,后来两人离婚,小李就不能主张分割这套房子。因为从法律角度看,这房子是小张父母对小张的单方赠与,跟小李没关系。
二、公婆全款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
如果公婆全款买房却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通常会被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子就成了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常见的分割方式是双方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的话,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比如双方对家庭的贡献、有无过错等因素进行判决。比如,小王和小赵结婚,小王的父母全款买房登记在两人名下,离婚时,两人都有权主张分割这套房子,具体怎么分,先看两人能不能谈拢,谈不拢就由法院来判。
三、公婆部分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要是公婆只是出了部分房款,剩余房款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这种情况就复杂一些。一般来说,房子还是会倾向于登记方,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例如,小陈和小孙结婚,小陈的父母出了首付买了房,登记在小陈名下,婚后两人一起还房贷。离婚时,房子可能归小陈,但小陈要给小孙补偿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的一半。
四、公婆部分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
当公婆部分出资且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那房子基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在分割时,会考虑公婆的出资情况,适当照顾出资方子女的权益。比如,小吴和小郑结婚,小吴的父母出了一部分钱买房,登记在两人名下,离婚分割时,虽然是共同财产,但会综合考虑小吴父母的出资,可能会让小吴适当多分一些。
离婚房产分配尘埃落定后,后续可能还会碰到一些问题。比如,一方不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怎么办,或者分割房产后,发现还有一些隐藏的债务与该房产有关,又该如何处理。这些问题都可能会给当事人带来新的困扰。遇到这些复杂的法律问题,别慌,律图网能帮上大忙。律图网汇聚了众多经验丰富、专业靠谱的律师,他们有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能为你答疑解惑,帮你理清思路,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让你在处理房产分割后续问题时更有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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