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唐先生与成都住XX公司签订《房屋出租委托管理合同》,然而该公司自2019年12月24日起停止支付租金及物业费等费用,还试图通过股权转让“空壳”化逃避债务,唐先生面临租约到期却无法收回款项的绝境。此时,四川睿塔律师事务所的郭寿瑶律师接受委托。
调查取证寻突破
郭寿瑶律师没有局限于起诉合同相对方空壳公司,而是深入调查被告公司的工商档案及股权变动情况。她查明该公司系自然人独资公司,在合同履行及债务产生期间,原股东黄XX将股权全部转让给邱XX,且双方均未实际缴纳出资,出资时间约定为2035年,这一关键证据为后续诉讼奠定基础。
调整策略锁责任
郭寿瑶律师意识到仅起诉空壳公司无法执行回款,便代表原告向法院申请追加黄XX、邱XX为本案共同被告,打破了包租公司“换壳”逃避债务的企图。在庭审中,她主张被告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混同,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要求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郭律师精准核算原告各项损失及逾期利息,合理主张权益。
胜诉逆转挽损失
法院最终采纳了郭寿瑶律师的代理意见,确认合同有效,认定股东因未实缴出资且无法证明财产独立,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判决被告成都住XX公司支付租金、物业费等费用及逾期利息,黄XX、邱XX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成功为唐先生挽回全部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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