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某某在工伤后与被申请人XX某某某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就工伤保险待遇产生争议。在仲裁初期,形势对申请人不利,若按常规裁决,申请人可能无法获得理想赔偿。此时,陈建平律师临危受命,接受申请人委托,着手处理此案。
深入剖析,明晰主张
陈建平律师自2006年执业以来,承办过大量劳动工伤案件。接手此案后,他深入分析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在仲裁庭上,清晰地向仲裁庭阐明申请人主张的各项费用的计算标准与法律依据,强调用人单位应依法足额支付工伤待遇的义务。这为后续的调解奠定了坚实基础。
灵活调解,促成协议
考虑到裁决与调解两种方式对委托人的利弊,陈建平律师积极引导并参与调解过程。在调解中,他就赔偿总额、支付期限、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与被申请人进行专业、务实的谈判。既坚持维护委托人的核心利益,又展现出解决问题的灵活性。最终,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一揽子解决方案。被申请人同意向申请人支付包括各项工伤待遇及经济补偿金在内的全部款项共计人民币96,000元,并于2026年1月20日前一次性付至指定账户,若逾期支付还需额外承担违约金10,000元。
至此,这起工伤争议案件通过调解高效、终局性地解决,陈建平律师成功帮助申请人在不利局面下实现逆转,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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