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本是要和心爱的人携手相伴一生,但现实中,有些婚姻却因各种问题让其中一方遭受巨大的精神创伤。当一段婚姻走向破碎,有的受害者会思考能否主张精神损失费赔偿。其实,婚姻中的精神损失费赔偿并非随随便便就能拿到的,它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
一、存在法定过错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几种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其他重大过错。比如,张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婚外异性长期同居生活,这就符合与他人同居这一法定过错情形,他的配偶李四在离婚时就有可能基于此主张精神损失费赔偿。这里的其他重大过错是一个兜底条款,像一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给另一方造成严重精神伤害的,也可能被认定属于此列。
二、因过错行为受损
要求主张赔偿的一方确实因为对方的过错行为遭受到了精神损害。精神损害是一种无形伤害,表现形式多样,可能是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导致的恐惧、抑郁;也可能是发现配偶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后的痛苦、愤怒等。例如,王女士长期遭受丈夫的家庭暴力,心理产生了严重的阴影,晚上经常做噩梦,精神状态差到无法正常工作,这种就可以认定王女士因对方的家庭暴力行为遭受了精神损害。
三、过错方有主观过错
就是说过错方实施的法定过错行为是出于故意的。以出轨为例,如果一方是被欺骗陷入一段不当关系,主观上并非故意违背婚姻忠诚义务,可能在认定主观过错上存在争议。但通常来说,像重婚这种行为,行为人是明确知道自己有配偶还与他人结婚,主观故意明显。
四、在规定时间和程序内提出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并主张精神损失费赔偿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如果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比如,赵先生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提损害赔偿请求,在离婚后半年内他又想主张精神损失费赔偿,就可以单独向法院提起诉讼。
婚姻获得精神损失费赔偿后,后续可能还会面临赔偿金额的执行问题,比如过错方不按时支付。另外,如果出现后续发现新的过错行为等情况又该如何处理。遇到这些复杂的问题,不妨到律图网咨询律师,律图网汇集了众多专业律师,他们都具备合法的执业资质且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能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你在处理婚姻法律问题时更有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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