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办理离婚的时候,很多人都会留意离婚证上的各种信息,其中发证日期和登记日期就特别受关注。大家心里都犯嘀咕,这两个日期是一回事吗?有的人觉得,发证那天就意味着离婚手续正式办完,那发证日期可不就是登记日期嘛;可也有人觉得,登记是去提交离婚申请的日子,发证是审核通过后拿到证的日子,那这俩日期肯定不一样。那到底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给大家好好解答。
一、离婚证发证日期和登记日期的含义
离婚证发证日期,指的是婚姻登记机关把离婚证实际发给离婚当事人的日期。这一天标志着双方的婚姻关系从法律层面上正式解除。而离婚登记日期,通常是指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并被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的日期。在离婚冷静期制度下,提交申请只是离婚程序的开始,并不意味着婚姻关系马上解除。比如,张三和李四去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当天婚姻登记处受理并记录,这就是登记日期;而经过30天冷静期,再加上30天办理期,他们最终拿到离婚证的那天就是发证日期。
二、离婚程序对两个日期的影响
现在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有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夫妻双方先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登记,确定登记日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发给离婚证,确定发证日期。而诉讼离婚,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理,最终以判决书或调解书的形式解除婚姻关系。如果是通过法院调解离婚,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生效日期就类似于发证日期,而立案日期类似于登记日期。
三、两个日期不一致的情况
在协议离婚中,由于有离婚冷静期的存在,发证日期和登记日期肯定是不一样的。登记日期在前,发证日期在后,中间至少间隔30天冷静期加上可能的办理期。比如,王二和麻子在1号申请离婚登记,这是登记日期;经过30天冷静期,再加上他们在冷静期届满后的10天去领取离婚证,那发证日期就是41号,明显晚于登记日期。就算是在诉讼离婚中,如果案件审理时间较长,立案日期和最终调解书或判决书生效日期也会有较大差距。
四、两个日期的法律意义
登记日期是离婚程序启动的标志,它确定了离婚冷静期的起算点等程序相关的时间节点。发证日期则是婚姻关系解除的时间节点,从发证这天起,双方在法律上就不再是夫妻关系,各自恢复单身状态,可以自由进行后续的婚姻等相关事务。比如,只有在发证日期之后,任何一方才能与他人进行合法的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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