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可在哪些地方鉴定
医疗事故可在以下地方鉴定:
一是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若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可自收到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二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另外,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二、医疗事故可获得的赔偿有哪些
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按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陪护费,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残疾生活补助费,据伤残等级,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残疾用具费,凭医疗机构证明,按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丧葬费,按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交通费,按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三、医疗事故可选择哪些鉴定机构
医疗事故可选择的鉴定机构主要有两类。
一是医学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二是依法设立的独立的司法鉴定机构。它们具有中立性,其鉴定意见可作为证据使用。当事人可在诉讼中向法院申请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在诉前自行委托,但自行委托的鉴定对方可能提出异议。
当了解了医疗事故可在哪些地方鉴定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医疗事故鉴定的费用由谁承担,通常若鉴定结果为医疗事故,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若不是,则由提出鉴定的一方承担。另外,鉴定的时间周期也备受关注,一般来说,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会在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如果您对医疗事故鉴定的费用、时间等方面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我们有专业人员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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