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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害赔偿案:从不利到逆转的诉讼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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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8 · 1742人看过
导读:在吴XX等诉储某某财产损害赔偿案中,原告面临损失量化难题。经律师努力,法院基本采纳原告主张,被告赔偿财产损失64032.48元,承担大部分鉴定费与诉讼费,实现逆境翻盘。
财产损害赔偿案:从不利到逆转的诉讼之路

在吴XX等诉储某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中,起初原告方虽有被告侵权的事实,但在损失金额确定上困难重重,面临着诸多不利局面。被告主观臆断瓷砖价值,且对修复费用极力抗辩,原告想要获得合理赔偿并非易事。此时,上海知以行律师事务所的吴艳霞律师临危受命,接过了这起复杂的案件。

夯实证据根基

吴艳霞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迅速制定了“刑事民事证据联动、双轨鉴定锁定损失”的诉讼策略。首先,指导当事人全面收集并保存《受警回执》、现场照片和视频等证据,形成完整的损害事实证据链。同时,调取关联的刑事判决书,利用生效刑事判决认定的“被告故意毁坏财物”这一事实,在民事诉讼中奠定侵权成立的基石。

锁定基础物损

刑事侦查阶段,海盐县价格认证中心已出具《价格认定结论书》,认定被毁瓷砖及辅料价值为7564.90元。吴艳霞律师将其作为关键证据提交,有效反驳了被告“瓷砖仅值2000元”的主观臆断,为赔偿打下坚实基础。

破解修复难题

对于被告可能极力抗辩的“修复费用”,吴艳霞律师团队预判到其会以“价格过高”为由否认。于是,他们主动向法院申请,由法院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最终,鉴定报告认定修复费用为56467.58元,该结论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客观性和公信力,成为法庭采纳的核心依据。

庭审中,吴艳霞律师围绕两份鉴定报告的合法性、关联性、专业性展开论述,强调其作为定损依据的绝对权威。最终,海盐县人民法院基本采纳了原告方的核心主张及证据,判决被告赔偿财产损失,承担大部分鉴定费诉讼费,成功实现了案件的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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