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开封刑事及人身损害律师刘振宇:成功代理聚众斗殴二审案

开封刑事及人身损害律师刘振宇:成功代理聚众斗殴二审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8 · 1676人看过
导读:刘振宇律师自2019年执业至今,服务于开封地区,任职于河南誉齐临(海口)律师事务所。他深耕人身损害赔偿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余件,尤其擅长交通事故纠纷。同时在婚姻家庭、合同、民间借贷等纠纷也经验丰富。其代表性案件为X聚众斗殴二审案,成功为上诉人争取到更合理判决。
开封刑事及人身损害律师刘振宇:成功代理聚众斗殴二审案

执业基本信息

刘振宇律师持有执业证号14102201911143846,自2019年起在河南誉齐临(海口)律师事务所执业,服务地区为开封。律所联系地址位于开封市龙亭区五大街中关村智酷401。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50件,在法律实务方面积累了深厚的经验。他深耕于人身损害赔偿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余件,其中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占比约30%,同时在婚姻家庭纠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刑事经典案例

在X聚众斗殴二审判决案中,刘振宇律师作为指定辩护人参与其中。原审被告人李X因涉嫌犯聚众斗殴罪,被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李X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刘振宇律师为其辩护。

案件的起因是张X翻看丈夫李X手机,发现其与杜X(杨X之妻)有微信聊天、转账记录,并告知杨X。杨X与李X因此事在电话中争吵,并约在某县某街道某门协商。凌晨时分,双方人员在某门桥上发生口头纠纷,进而引发肢体冲突。李X驾车突然加速对杨X等人进行撞击,致王X被压至车底,杨X、王X等人受伤。经鉴定,杨X损伤构成轻伤二级、王X损伤构成轻伤一级

李X上诉称自己驾车是要接走李X,不是为了撞人,且杨X先挑事,自己不应承担主要责任,原判量刑过重。刘振宇律师对李X犯聚众斗殴罪不持异议,但提出原判认定李X持械聚众斗殴事实不清,李X犯罪情节一般,主观恶性较小,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请求在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开封市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认为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一审判决定性准确,李X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二审审理查明,原判采信的证据经一、二审当庭举证、质证,查证属实。对于是否认定李X持械聚众斗殴,综合全案证据,无法认定李X存在持械共同犯罪故意,故采纳了上诉人及其辩护人所提李X不构成持械斗殴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关于是否认定李X为主犯,因本案前因系李X引发,又纠集人员积极参与聚众斗殴,应认定为主犯,李X所提不应承担主要责任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同时,李X有自首情节且当庭自愿认罪,一审法院已对这些情节予以认定。

最终,法院认为原判认定李X具有持械聚众斗殴情节不当,导致量刑有误,依法予以纠正,撤销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对李X重新量刑。

多领域业务经验

除了在刑事案件方面有出色表现,刘振宇律师在人身损害赔偿领域也颇有建树。他专注于交通事故纠纷,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在婚姻家庭纠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领域,他同样能够运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他始终秉持“全力以赴为当事人谋求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投入大量的精力,力求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好的结果。

社会职务参与

刘振宇律师还曾担任开封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开封市宋都调解调解员、开封市律师协会文宣委副主任以及第一届开封市律师协会妇联委员。这些社会职务不仅体现了他在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得到了认可,也为他提供了更多参与社会法律事务的机会,进一步提升了他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通过参与这些工作,他能够更好地了解社会需求,为当事人提供更贴合实际的法律服务。

在未来的执业过程中,刘振宇律师将继续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开封地区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刑事、人身损害赔偿等多个领域继续发光发热。

网站地图

更多#刑事辩护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