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离职员工李XX遭遇了一场巨大的危机。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以其在职期间经营竞争公司致业务受损为由,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索赔业务收入损失48.2万元及财产损失、手机维修费等近4000元。面对这突如其来的高额索赔,李XX陷入绝望,随后委托了黑龙江迪嘉城律师事务所的李佳莹律师为其代理。
剖析索赔漏洞
接受委托后,李佳莹律师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她发现公司索赔基础薄弱,证据不足。在仲裁庭审中,针对“竞业行为”指控,李佳莹指出双方未签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业余从事合法劳动不违法,公司将关联公司存在等同于违规缺乏法律依据。对于“重大损失”主张,公司提供的《服务合同》复印件无法与原件核对,签章、签名不清晰,不能证明与李XX有关及因果关系,且商业风险不应归咎于员工。
明确责任范围
对于手机维修费,李XX认可屏幕损坏愿担责,但公司单方提出的配件清单及高额损失缺乏事实基础。李佳莹指出公司无法证明配件交付、价值及损坏情况。通过清晰的逻辑陈述和对证据规则的准确适用,有效驳斥了公司缺乏依据的指控。
逆转裁决结果
上海市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充分采纳了李佳莹律师的代理意见。仲裁庭驳回了公司48.2万元业务收入损失和3756.55元配件损失的请求,仅支持100元手机维修费。李佳莹律师帮助李XX成功化解了48万巨额索赔风险,展现了其在劳动纠纷领域的专业素养与实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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