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与时效博弈
在本案中,被告提出原告部分请求已超仲裁时效、金额超出仲裁范围等抗辩。张宓律师凭借专业知识,深入研究仲裁时效相关法律规定。对于2023年度绩效奖金,律师指出原告于2024年9月10日向公司主张权利,仲裁时效未超一年。同时,针对诉讼请求增加部分,律师强调其与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合并审理。这一策略有力地回击了被告关于时效和范围的抗辩,为原告争取权益奠定基础。
举证责任攻防
被告以公司亏损、原告主动离职等理由辩称不应发放绩效奖金。张宓律师抓住关键,要求被告举证证明绩效奖金发放办法经民主程序制定及告知劳动者、离职员工不参与绩效考核的规定已告知劳动者等。由于被告未能提供有效证据,根据法律规定应承担不利后果。在加班工资方面,被告规定的调休期限低于法定标准,且无法举证否认加班事实,律师据此要求按基本工资为基数计算支付,成功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责任认定博弈
对于两被告责任问题,张宓律师仔细审查劳动关系转移的三方协议,指出未构成“混同用工”,两被告不承担连带责任。这一策略精准把握了法律关系,明确了责任主体,避免了不必要的纠纷,最终帮助原告获得了合理的判决结果。张宓律师在这场劳动纠纷诉讼中,通过巧妙的策略博弈,为原告成功追索到近14万元绩效奖金及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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