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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开设赌场案看法律理论在刑事辩护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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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7 · 1158人看过
导读:在B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中,律师运用“资金结算服务”法律定义、非法证据排除理论及“少捕慎押”政策,从实体、证据、羁押必要性三方面辩护,获不批捕及法定不起诉结果,体现理论指导实践的重要性。
从开设赌场案看法律理论在刑事辩护中的运用

刑事辩护领域,法学理论的运用至关重要。内蒙古大川律师事务所的明月律师,自2013年执业以来,凭借深厚的法学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多起刑事案件中取得佳绩。在B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中,她巧妙运用法律理论,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有利结果。

实体之辩:精准运用法律定义

明月律师在实体辩护中,援引“资金结算服务”的法律定义,结合B某“借还”行为模式,指出其行为是玩家间偶发的游戏币“拆借”,并非为赌博活动提供“资金结算服务”,不属于赌场经营的“辅助行为”,从犯罪构成上瓦解了开设赌场罪的共犯指控。同时,论证B某缺少“以营利为目的”主观要件和“组织赌博”客观行为,阻断其赌博罪风险,明确其不构成犯罪的核心观点。

证据之疑:借助理论动摇根基

她着重指出《讯问笔录》存在诱导性提问、不实记录等问题,援引《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要求公安机关保存讯问同步录音录像。这一举措在审查批捕环节影响了检察官对《讯问笔录》可信度的判断,动摇了指控证据的根基。

羁押必要性之论:契合司法政策

从人身危险性出发,明月律师结合B某无前科、有稳定公职等事实,论证其无社会危险性,不符合逮捕条件。同时,紧密衔接“少捕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从必要性层面否定逮捕的合法性,最终使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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