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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审查能否为非法持有毒品案被告人争取从犯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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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7 · 1359人看过
导读:本案中被告人杨X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案件难点在于认定杨X是否为从犯。律师樊梦怡通过审查冷XX和杨X供述等证据寻找突破口,虽从犯认定未被采纳,但如实供述情节获认可。
证据审查能否为非法持有毒品案被告人争取从犯认定?

在法律实务里,证据就像一团迷雾,常常让事实认定陷入困境。在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的廖XX、王XX、刘XX、冷XX、杨X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案中,被告人杨X的命运就被笼罩在这团证据迷雾之中。江西康润律师事务所的樊梦怡律师自2012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800件,此次她作为杨X的辩护人介入了案件。

深入审查证据

樊梦怡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仔细查阅了厚厚的案卷。她反复研读被告人冷XX和杨X的供述内容,不放过任何一个字、一句话。她用铅笔在关键语句上做标记,将冷XX主动提出购买毒品,再与杨X商量,以及杨X供述毒资与冷XX一人一半的内容重点圈出。她还将相关内容整理成表格,对比分析两人的陈述细节,试图从这些证据中找到为杨X争取从犯认定的依据。

提出辩护意见

在法庭上,樊梦怡律师依据审查证据所得,提出杨X在非法持有毒品的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当认定为从犯的辩护观点。她指出,从冷XX和杨X的供述可以清晰看出,在整个购买毒品的过程中,杨X并非主导者。同时,她还强调被告人杨X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请求法庭予以考虑。

判决结果与反思

然而,法院认为非法持有是一种客观持有行为,虽然两人在出资、付款等环节作用不同,但不宜划分主从犯,未采纳樊梦怡律师关于“杨X系从犯”的辩护意见。不过,法院采纳了“被告人杨X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的情节,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此次案件中,樊梦怡律师通过严谨的证据审查和细致的细节挖掘,虽未完全达成预期目标,但也为被告人争取到了一定的权益,也让我们看到了在证据复杂的案件中,律师进行证据审查与细节挖掘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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