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执业背景
高志博律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拥有全日制法学本科学历。自2013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法律实践经验。他是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同时担任刑事辩护团队主任和婚姻家庭团队主任。此外,他还是黑龙江省民盟法制委员会委员,哈尔滨法律援助中心公益律师。执业期间,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刑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百余件,在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非法经营罪等经济类犯罪和职务类犯罪、暴力性犯罪以及未成年人犯罪等细分类型上均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他还擅长离婚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等领域,并担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等多家大型国企和私企的法律顾问。
处理掩隐罪案件
在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中,家属在法院阶段才委托高志博律师。此时被告人已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量刑为三年有期徒刑,一般情况下法院阶段很难改变检察院的量刑。但高律师仔细阅卷后,发现检察院量刑存在漏洞。原本检察院以现场抓获为由,未认定被告人自首情节,但卷中显示是电话传唤,应属于自首情节。高律师抓住这一漏洞,在法院阶段据理力争,最终帮助被告人认定了自首情节,从而使刑期降档,成功为被告人减少了刑期。不过,由于被告人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未委托律师,且在检察院门口有违法过激行为,检察院考虑其社会危害性大,决定予以逮捕并从严处理。这也凸显了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及时委托律师的重要性。
代理缓刑案件
在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案件中,高志博律师担任被告人辛某的辩护人。公诉机关指控20XX年X月X日至XX日,被告人刘XX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帮助其上线人员联系柏XX、辛XX,指使辛XX使用其名下银行卡接收诈骗赃款XXX元。案发后,各被告人共计赔偿诈骗被害人李XXXXX元。高律师提出辛XX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各被告人均系从犯且认罪认罚并主动退赔诈骗被害人经济损失等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了高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判处被告人辛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这一案例体现了高律师在刑事辩护中为当事人争取有利判决的能力。
执业理念与贡献
高志博律师秉持“你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的执业理念,在多年的工作中积累了大量办案经验。他亲自撰写刑事辩护诉讼实战技能和婚姻家庭诉讼实战技能等各领域相关法律文章和成功案例,并到全国各地办理大量疑难复杂刑事、民商事案件。他不仅在刑事辩护领域表现出色,还在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建筑工程纠纷合同纠纷等领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他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为企业的合法合规经营提供了有力的支持。高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在法律行业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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