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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诉讼离婚,男方不同意,法院如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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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7 · 128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刘波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792人 执业12年
律所: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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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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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刘波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本科毕业,现在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执业。 刘波律师,从事法律行业数年以来,一直坚持提升自身的法律专业水平,不断钻研总结法律知识,竭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执业以来办理了数起典型法律案件,有着丰富的法律事务诉讼实践经验。主要从事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法律案件,并擅长相关法律事务的处理。 坚持以“高效、诚实、信用、尽责的执业理念,并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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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女方张X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男方薛X不同意。此前法院调解维持婚姻现状,但双方关系未好转,此次法院审理后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女方诉讼离婚,男方不同意,法院如何判?

法庭上,气氛紧张而压抑。原告张X满脸疲惫与无奈,她坚决要求与被告薛X离婚;而被告薛X一脸委屈,坚持不同意离婚,一场关于婚姻去留的纷争在此展开。

起诉缘由

张X和薛X于2010年11月10日相识,次年2月14日登记结婚。然而,婚前双方了解不足,婚后婚姻观念差异巨大。被告常以工作忙为由对原告漠不关心,两人未能建立起深厚的夫妻感情。2019年10月15日,张X曾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调解维持婚姻现状,但此后关系并未改善。张X遂再次起诉,委托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的刘波律师代理此案。刘波律师自2014年执业以来,办理过众多婚姻纠纷案件,经验丰富。

庭审交锋

庭审中,张X陈述了夫妻感情破裂的种种情况,强调婚前恋爱时间短,婚后也未建立起感情。而薛X辩称自己一心想与原告好好过日子,为原告付出很多,是原告故意回避自己。刘波律师根据张X提供的证据,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论证,指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离婚条件。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婚前关系融洽,但近几年相处不和睦,因工作等原因共同生活时间减少,加上其他问题产生矛盾,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解除原告张X与被告薛X的婚姻关系,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刘波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经验,成功为张X争取到了离婚诉求,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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