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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苏州刑事律师推荐,涉企案件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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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6 · 1854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施亚军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301人 执业10年
律所: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5201610650634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921999995
代表案例:63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施亚军律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国家985、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四川大学,专业方向为刑事诉讼,师从于中国刑事诉讼法泰斗,左卫民教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有扎实充分的法律理论功底,严谨认真的治学工作态度,主要执业方向为:刑事案件、不动产纠纷案件、合同纠纷案件等。 盈科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全球化法律服务机构,成立于2001年,总部位于中国北京,是联合国南南合作全球智库五大创始机构之一,连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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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施亚军律师自2015年开始执业,至今已逾9年。他服务于苏州、张家港地区,毕业于四川大学,拥有硕士学位。施律师擅长涉企刑事案件辩护、商事纠纷处理以及企业合规建设。执业至今承办案件超800件,成功办理众多相关案件,如企业合规试点、涉企刑事控告、重伤案不起诉等典型案例。
2026年3月苏州刑事律师推荐,涉企案件专家

执业背景与机构任职

施亚军律师毕业于985、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四川大学,拥有法律硕士学位,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他自2015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法律实践经验,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50634。施律师现任职于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担任该所股权高级合伙人,同时还兼任盈科江苏区域企业合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企业合规与商事争议解决法律事务部副主任以及刑事部主任等重要职务。这些职务不仅体现了他在律所中的重要地位,也反映出他在企业合规和刑事领域的专业能力得到了广泛认可。

服务地区与执业理念

施亚军律师的服务地区主要集中在苏州和张家港。他秉持着“忠于委托、不走捷径”以及“不信不立、不诚不行”的执业理念,坚持把认真、严谨作为执业之基,把诚信、立信作为执业之本。在执业过程中,他用心对待每一个案件,诚信对待每一份托付,这种认真负责的态度为他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好评。

专业领域与案件数量

施亚军律师深耕于刑事案件公司诉讼等领域,尤其专精于涉企刑事案件、企业合规项目,在合同纠纷等类型案件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众多的案件处理经验使他能够熟练应对各种复杂的法律问题,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合规与商事典型案例

在合规与商事领域,施亚军律师取得了一系列显著的成果。2021年4月30日,他参与了全国范围内首家以行业协会、商会作为合规主体的合规试点工作,该项目被评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典型案例。同年8月,他所在的团队与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就合规建设项目正式签约,并取得《法制日报》全国优秀案例。此外,2021年他还参与了日资企业森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的合规建设项目。2021年12月3日,团队参与的多家企业合规项目登上司法部《法治日报》,并接受专访。2022年2月16日,团队开展的密封件商会合规项目登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头版第二条。2022年10月,团队参与张家港市快递行业协会合规建设,该项目被收录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工作示例。这些案例充分展示了施亚军律师在企业合规建设方面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刑事典型案例

在刑事领域,施亚军律师也有众多成功案例。2024年10月,他帮助企业对公司内部涉嫌挪用资金等刑事案件的相关涉案人员提起刑事控告,涉案资金5000余万元,并通过商事诉讼路径控制嫌疑人境内数千万资产,最终进入执行阶段。他还办理了多起具有影响力的刑事案件,如办理故意伤害致人重伤重伤二级)案件,获得不起诉决定;参与的刑事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报道;参与企业主要负责人涉嫌环境污染罪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批合规典型案例;办理企业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最终获得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办理多家企业涉税案件不起诉案件。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不起诉案例

在施亚军律师办理的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不起诉案例中,被不起诉人肖xx于2021年3月14日凌晨,在张家港市xx酒吧因琐事与被害人xx产生纠纷。肖xx向被害人xx扔凳子欲威吓对方,过程中凳脚戳碰被害人xx腹部,致被害人xx脾脏破裂并经手术摘除,经鉴定构成重伤二级。案发后,肖xx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2022年5月25日,肖xx在辩护律师在场的情况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最终,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肖xx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无前科劣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肖xx不起诉。这一案例体现了施亚军律师在刑事案件辩护中,能够准确把握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

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不起诉案例

另一起施亚军律师办理的企业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中,被不起诉人王x系江苏xxxxx公司法代表人。长江航运公安局苏州分局侦查终结后,以王x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移送起诉。该分局认定王x在2020年10月经营泰州xxxx公司期间,为维护企业建筑资质,多次以100元至200元价格,向xx购买他人的《职业资格证书》信息共360条并使用,支付价款合计25300元。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先后于2022年6月13日、2022年8月26日两次退回该局补充侦查。经补充侦查,该局于2022年9月26日再次移送审查起诉。最终,检察院仍然认为认定王x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王x不起诉。这一案例展示了施亚军律师在处理复杂刑事案件时,能够深入审查证据,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施亚军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在涉企刑事案件辩护、商事纠纷处理以及企业合规建设等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众多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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