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经历与背景
高永帅律师于2021年开启执业生涯,执业证号为1421xxxxxxxx37601,目前是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服务地区为黄冈,联系地址位于湖北黄冈黄州区赤壁大道特3号空港供应链大厦15层。在投身律师职业前,他曾在知名上市公司担任法务要职,深度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精通企业法律风险预防体系的构建与运作。这段经历使他不仅具备深厚的商事法律素养,还能从全局视角审视风险,制定前瞻性防范策略,为企业客户提供高附加值的法律服务。
专注刑事辩护领域
高永帅律师将执业重心聚焦于刑事辩护领域,他认为刑事辩护是律师职业中最具挑战也最显担当的领域。面对强大的公权力,他凭借精湛的法律技艺、无畏的执业精神和对细节的敏锐洞察,为当事人构建起坚实的法律防线。他出色的庭辩能力在“黄冈市第二届律师辩论大赛团队第一名”的荣誉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侦查阶段迅速突破
在田X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情节严重)案中,高律师接案后仅20天内就成功争取到不予批捕,当事人当日获释。在左XX涉嫌袭警罪案中,他于结案后7日内成功争取到取保候审。这两个案例展现了他在诉讼程序早期高效沟通、精准出击的能力,能够在案件侦查阶段迅速为当事人解决危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审判阶段争取最佳结果
在王XX、褚XX涉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情节严重)案中,最终当事人获得缓刑。翟XX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案中,当事人免于刑事处罚。曹XX涉嫌非法采矿罪(情节严重)案中,当事人也获得缓刑。这些案例体现了高律师严谨的证据分析能力和出色的庭审辩护效果,能够在审判阶段为当事人争取到最佳的判决结果,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实现案件根本性逆转
代理许XX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情节严重)案,高律师成功为当事人获得不起诉决定。办理李某某非法制造、买卖枪支案,最终推动公安机关撤案处理,彻底化解了当事人的刑事风险。这充分显示了他在复杂案件中抽丝剥茧、找到关键突破点的能力,能够扭转案件的不利局面,为当事人带来意想不到的转机。
成功代理刑事控告
在北京某公司控告其分公司总经理职务侵占案中,高律师代理控告方成功立案并追究了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这表明他在刑事控告领域同样具备出色的代理能力,能够为企业客户维护合法权益,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涉嫌电信诈骗案的辩护
在被告人杨XX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中,公诉机关指控杨XX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高律师作为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杨XX具有多项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他指出杨XX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协助调查,系自首;在羁押过程中积极提供线索规劝同案犯杨XX自首,对案件办理起到积极协助作用;未实施代为转账、取现等行为,主观恶性较小;且起诉书认定被告人杨XX非法获利4000元的证据不足。虽然法院未认定杨XX构成自首,但采纳了“起诉书认定被告人杨XX非法获利4000元的证据不足”这一辩护意见。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杨XX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高律师在该案中通过细致的证据分析和合理的辩护意见,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一定的权益。
涉嫌诈骗罪案的辩护
在被告人谭XX、卢XX涉嫌诈骗罪一案中,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8月2526日,谭XX伙同卢XX等人按照上线指示,冒充领导与他人沟通,要求对方添加指定微信号码,企图骗取他人财物。事后,谭XX获利620元,卢XX获利220元。高律师作为谭XX的辩护人,提出谭XX的行为属于诈骗未遂,且无其他加重情节;在本案中属于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仅是提供移动设备,其他诈骗行为均是上线通过远程操控完成,不能认定谭XX对诈骗全部金额承担责任。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谭XX、卢XX构成诈骗罪,但考虑到他们具有坦白、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从犯、犯罪未遂等情节,判处谭XX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卢XX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高律师在该案中准确把握案件要点,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的判决结果。
高永帅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凭借丰富的经验、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出色的辩护能力,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无论是在侦查、审判阶段,还是在刑事控告方面,他都能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有力的法律支持,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