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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律师深耕建工领域,再审为企业减损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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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6 · 1768人看过
导读:鲁世超是河南达兴律师事务所律师,自2022年执业至今。他深耕建设工程领域,擅长房产、合同纠纷等。曾代理建工纠纷案件,经省高院两次再审,为委托人减损上千万元。他秉持“精益求精,以专业立身,良知执业,不负所托”的理念。
洛阳律师深耕建工领域,再审为企业减损千万元

一、律师资质与执业领域

鲁世超律师自2022年开始在河南达兴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410xxxxxxxxx7858,服务地区为洛阳,联系地址位于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国际西区CPL-1201室(市民之家南)。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在建设工程领域深耕细作,成功办理相关案件70余件,其中房产案件占比约50%,同时在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细分类型上有丰富实践经验,在人身损害领域,尤其是交通事故案件处理上也具备突出专业能力,承办案件达10余件,占比约5%,还熟悉保险纠纷等关联案件处理。

二、典型案例背景

这起案件是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实际施工人李XX主张被告支付工程款保证金及停工损失。一审判决部分支持了李XX的诉讼请求,XX公司、XX公司等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中关于停工损失、保证金返还等判项,但对工程款数额进行了部分调整。XX公司、XX公司仍不服,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申请再审并获得提审。

三、律师策略与成果

再审申请人提出多项诉求,包括复工后的工程款应据实结算、已支付的多种款项应从欠付工程款中扣除、认为承担80万元停工损失缺乏依据等。鲁世超律师在案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案件经过省高院两次再审,第一次判决委托人需支付停工损失1000万元,经鲁世超律师的努力,省高院再审审查后发还一审法院重新审理。重审一审阶段,法院根据鲁世超的辩论和代理意见,将原判令委托人承担的停工损失1000万元改判为80万元。对于三百多万元的已付材料款,重审一审、重审二审均未认定,经鲁世超律师代理,省高院提审此案后,依法将三百余万元的已付材料款予以抵扣。最终,该案为委托人减损920万元停工损失和300余万元的已付材料款。

四、专业认可与客户群体

鲁世超律师通过这起复杂的建工纠纷案件,展现了他在建设工程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他不辞辛苦,不畏艰难,从繁琐的证据中挑选有利证据,说服法院依法判决,通过再审途径为企业高效维护了合法权益。他的专业能力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其核心客户群体主要是建设工程相关企业,以及涉及房产、合同纠纷等领域的当事人,他们都信赖鲁世超律师能够凭借专业知识和执着精神,为他们解决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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