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下,商标权侵权纠纷时有发生,本案便是一起复杂的商标权侵权案件。杭州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商标被广州市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害,案件在一审判决后又因侵权公司上诉陷入新的困局。
一审:确认侵权事实
项登霖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500件,经验丰富。接受委托后,他迅速介入,全面梳理案件事实。通过核实涉案商标的注册信息、授权情况以及侵权公司的侵权行为证据,包括电商店铺商品链接、详情页展示内容等,明确了侵权事实。随后向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清晰阐述侵权公司的行为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侵权,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最终一审法院支持了部分诉讼请求,判令侵权公司赔偿15000元。
二审:应对上诉挑战
侵权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提出“描述性使用”“涉案商标无市场知名度”“委托人公司涉嫌恶意诉讼”等理由。项登霖律师针对这些上诉理由逐一进行答辩。他明确指出侵权公司在商品标题及详情页使用“化XXX”标识属于商标性使用,易导致公众混淆;强调委托人公司经授权合法享有涉案商标权,有权提起诉讼;还指出侵权公司销售侵权产品数额较大,一审赔偿金额合理。同时,对于侵权公司提交的12项证据,项律师从关联性角度进行质证,使法院认定该部分证据与本案争议无关,未予采纳。
最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认定一审判决无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项登霖律师成功维护了委托人公司的商标专用权,挽回了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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