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存续期债务离婚咋清偿
夫妻存续期债务离婚时清偿方式分情况而定。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如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以及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
若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则由负债方自行承担。例如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且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属于个人债务。
二、夫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人如何认定
夫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人的认定,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主要有以下情形。一是共债共签,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属共同债务。二是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为共同债务,如日常衣食住行、医疗教育等费用。三是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也认定为共同债务,像用于共同投资、经营个体工商户等。不过,若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债权人不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情况,非夫妻共同债务。
三、夫妻存续期间财产如何划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均等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明确只归一方的除外)等。
分割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比如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请求补偿。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当探讨夫妻存续期债务离婚咋清偿时,除了基本的债务清偿问题,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但离婚后一方承担了全部债务,是否有权向另一方追偿呢?答案是肯定的,承担债务的一方可依据法律规定向另一方进行追偿。另外,对于一些存在争议的债务,如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但另一方并不知情,这种情况下债务的认定和清偿也较为复杂。如果您对夫妻存续期债务离婚清偿还有更多疑问,比如债务清偿的具体流程、证据收集等问题,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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