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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受贿罪的情节严重怎么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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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4351人看过
导读:单位情节严重的情形: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2)强行索取财物的;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单位受贿罪的情节严重怎么界定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贿赂的话,此时无论是否替对方谋取利益,此时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之后,就会被认定为受贿罪。但如果是国有单位有这样的行为,则此时成立的就应当是单位受贿罪,在进行处罚的时候如果情节严重那处罚自然也就会重一些。此时该如何对单位受贿罪的情节严重进行界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单位受贿罪的情节严重怎么界定

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给国家和社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3)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4)强行索取财物或多交受贿,数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

(5)拒不交待罪行,积极转移、隐匿罪证,订立攻守同盟的。

二、单位受贿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单位受贿罪,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是法律规定,实际情况还要具体分析,影响量刑的因素很多。最好还是聘请有经验的律师办理。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罪以情节严重为必要条件。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单位受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刑事责任:(1)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2)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强行索取财物的;致使国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和国有单位受贿,此时《刑法》中是直接规定为了两个罪名,其中在对单位受贿罪进行处罚的时候,往往采取的就是双罚制,同时要对单位和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至于单位受贿罪的情节严重内容,上文中也作出了介绍,若还有疑问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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