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田百川律师毕业于国家法官学院,拥有本科学历,还获得了中国政法大学学士学位。自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数年时间,现执业于云南泰联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53xxxxxxxx342961。他服务于云南丽江地区,联系地址为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祥和街道太和路广源商厦3楼。从业以来,田律师专注于民商事纠纷解决、刑事辩护两大核心业务,累计办理各类民事、刑事案件百余起,在婚姻家事、遗产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刑事辩护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与办案技巧。他还是丽江市古城区第五届政协委员。
案件详情
2025年,田百川律师担任被告人罗XX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的辩护人。2023年7月18日1时许,沈XX与沈XX酒后因琐事发生口角,相约打架。双方各自邀约人员到场,在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西某某街道福某某路附近聚集。期间,杨XX等人挑衅沈XX一方,沈XX再次邀约人员返回现场。3时许,杨XX、何某某、罗XX等十余人追赶并围住杨XX,对其实施殴打,杨XX持刀砍伤杨XX头部,何某某持刀砍伤杨XX左肩部,罗XX对杨XX拳打脚踢。经鉴定,杨XX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罗XX经民警电话通知,于2023年8月24日主动到案接受调查,且已支付杨XX人身损害赔偿人民币3000元。公诉机关认为罗XX构成聚众斗殴罪,因其系从犯、未成年人、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且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可根据情况调整量刑建议或适用缓刑。
辩护成果
田律师在辩护过程中,多次会见被告人罗XX,详细了解案件过程,核实共同犯罪中各被告人的作用等核心细节,精准定位罗XX“从犯”的犯罪地位,明确以“未成年人、从犯、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为核心的辩护方向。庭审中,他依据相关法律重点论证罗XX具备的各项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提出“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田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罗XX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该判决既惩处了违法犯罪行为,又考虑了未成年人的特殊性,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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