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里,夫妻之间的感情变化多样,有些夫妻走着走着就觉得日子过不下去了,经过慎重考虑后,决定和平分手,选择自愿办理离婚。这时候大家心里就会有个疑问,两人自愿办离婚,到底多久能拿到离婚证呢?毕竟离婚证拿到手,这段婚姻关系才算是正式画上句号,很多人都想有个确切的时间预期,下面就来详细说说这个事儿。
一、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现在我国实行离婚冷静期制度。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要先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比如小张和小李去申请离婚登记,在冷静期内,小张突然反悔不想离了,他就可以按上述流程撤回申请。
二、申请发证的时间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如果审查通过,就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例如小王和小赵,在冷静期过了之后的二十天去申请发证,经过审查,符合条件,就顺利拿到了离婚证。
三、特殊情况的处理
要是在冷静期内有一方撤回申请,或者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没有共同去申请发证,那这次离婚登记申请就视为撤回。如果还想离婚,就得重新走一遍申请离婚登记的流程。比如老陈和老林申请离婚后,冷静期过了,他们忘了去申请发证,之后想离的话,就得再次申请、经历冷静期等一系列流程。
四、所需材料和流程要点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带的材料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去办理时,要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指引,先提交材料,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进入冷静期,冷静期后再申请发证,最后完成离婚登记。整个过程要注意材料的准备齐全和时间的把握。
拿到离婚证,婚姻关系就正式结束了,但之后可能还会面临一些后续问题,比如财产的交接是否顺利,户口的迁移怎么办理,离婚协议的履行如果出现纠纷该怎么解决。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为你提供专业的建议和解决方案,让你在离婚后续事宜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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