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诉讼的舞台上,不仅仅是法条的生硬对抗,更是一场策略与智慧交织的精彩博弈。在这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律师的策略运用起到了关键作用。
精准定位抗辩要点
张居宽律师作为被告方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针对案件核心争议点进行精准抗辩。提出双方合同未约定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的义务,从合同义务层面为被告争取有利地位;同时指出开具发票属于行政法律关系,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对法律关系进行了准确的定性。
主体资格抗辩策略
针对自然人被告,张居宽律师提出其并非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适格主体,指出原告起诉主体错误。这一策略进一步削弱了原告的诉求。
庭审博弈获胜利
法院立案后,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后因案情复杂转为普通程序。张居宽律师全程参与庭审,充分发表代理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了被告方律师的抗辩意见,认定原告要求开具发票的主张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张居宽律师凭借其专业的策略制定和庭审博弈技巧,成功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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