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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陷阱”陷囹圄,律师辩护获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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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06 · 126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陈韵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北京中银(珠海)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4202311595159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267978899
代表案例:12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诚信专业、尽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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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4年7月,常XX应贷款业务员要求提供银行卡助电诈资金转移,涉案64.8万,9月被抓。公诉机关起诉,陈韵律师为其辩护,法院采纳意见,判常XX缓刑二年。

2024年9月10日,常XX被警方抓获归案,他的生活就此被卷入一场刑事风波。一切还要从几个月前他在网上看到的那则贷款信息说起。

陷入贷款陷阱

2024年7月,急于贷款的常XX在网上看到贷款信息后,与自称XX金融的业务员取得联系。业务员以提供贷款需走流水为由,要求常XX提供银行卡等相关资料。常XX明知对方可能利用其银行卡接收、转移违法资金,但还是将个人身份证及两张银行卡提供给了对方。此后,常XX的两张银行卡陆续收到多笔涉电诈资金,累计金额达648000元。他多次按照对方要求到银行取现或通过多种方式转移资金。即便银行工作人员发现资金可疑报警,民警明确劝阻,常XX仍继续实施资金转移行为。

律师全力辩护

公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常XX提起公诉,并庭审中调整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陈韵律师从2023年开始执业,她接受委托后,作为常XX的辩护人参与诉讼。陈韵律师深入研究案件材料,针对性地提出辩护意见:常XX主观恶性低、具有坦白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常XX系受他人欺骗参与涉案行为,有一定受害属性;且他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明确。同时,律师积极引导常XX退出部分赃款。

缓刑降影响

2025年1月22日,广东省珠海市XX区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陈韵律师提出的相关辩护意见。综合考虑常XX系从犯、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退出部分赃款等情节,最终判决常XX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手机一部予以没收,退出的4万元赃款按比例返还被害人。陈韵律师在本案中充分发挥专业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最优结果,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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