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30日,任女士与广州XX公司签订了《市场开拓合作协议》,并依约支付了48000元服务费。然而,仅仅过了一天,任女士便怀疑自己被骗,一场围绕服务合同的纠纷就此展开。
提出退费遭拒
合同签订次日,任女士因怀疑被骗,向被告提出退费。但广州XX公司并未理会她的要求,拒绝退还48000元服务费。任女士陷入了焦虑和无助之中,她决定寻求法律帮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律师助力维权
任女士委托了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的姚厅和罗X律师。自2015年执业以来,姚厅律师在经济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两位律师仔细研究了案件情况,为任女士拟定了合理的诉讼请求,包括撤销合作协议、要求被告退还48000元及资金占用费等。
法院判决结果
案件在广东省广州市XX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广州XX公司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审理认为,案涉合同虽合法有效,但鉴于其人身属性不宜强制履行,且原告在签订后七天内明确要求退费,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被告也未举证证明存在实际损失,所以支持原告要求退还服务费及支付资金占用费的诉求。不过,因证据不足,法院驳回了原告撤销合作协议的请求。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退还48000元及支付资金占用费,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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